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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医保患者住院须知
来源:宣传科     时间:2018-11-09     浏览次数:17667  次

各位参保患者,您好:

为了您能更好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,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,请患者及家属认真阅读,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1.医疗保险:办理住院当天,须主动出示医保卡、身份证、办理入院的就诊卡或住院证到住院处刷卡联网登记。

2.省内、外医保:办理住院当天(1)省内医保患者出示身份证、住院证(2)省外医保患者出示医保卡、住院证(3)省外新农合患者出示转诊单、身份证和住院证进行联网登记。

3.生育保险:办理住院当天,须主动出示医保卡、身份证、办理入院的就诊卡或住院证、准生证明到住院处刷卡联网登记。

4.工伤保险:办理住院当天,须主动出示医保卡、身份证、工伤认定书或告知书等工伤身份证明材料、办理入院的就诊卡或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保险确认,主动告知为“工伤保险”。

5.因意外伤害的“外伤病人”须住院48小时内(节假日顺延),携带医保卡、门诊病历原件及《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》到医保办办理外伤审批手续。外伤病人如:各类药物中毒、CO中毒患者、各类骨折、吞食异物、烧伤、烫伤患者等。

6.因急救、抢救入院的医保患者,须在出院结算前持急诊病历原件、急诊发票、出院记录到医保办进行审核,符合政策的急诊费用可合并住院报销。

7.婴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,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。

8.医保患者住院期间,不得同时发生门诊大病治疗费用及签约社区门诊统筹费用。否则,将导致所发生的费用无法报销。

*各类医保患者不准冒名顶替住院,否则后果自负。入院后,必须随身携带医保卡及二代身份证,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护士站留存,以备核查身份。

温馨提示:

出院结算需携带

1.医疗保险:社保卡、出院记录、全部预交金收据或凭条、刷卡交费的银行卡或医保卡、微信支付宝刷卡的小票。

2.生育保险:除以上材料外

①  分娩/保胎:生育证明、结婚证。

②  流产:还需到单位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信并盖章(计划生育证明信为统一格式)、结婚证。

3.医疗保险生育分娩住院:除社保卡、出院记录、全部预交金收据或凭条、刷卡交费的银行卡或医保卡、微信支付宝刷卡的小票外还需携带生育证明。

4.省内、外医保:(1)省内医保患者携带身份证 (2)省外医保患者需携带医保卡(3)省外新农合患者需携带转诊单、身份证。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携带出院记录、全部预交金收据或凭条、刷卡交费的银行卡或医保卡、微信支付宝刷卡的小票。

*享受“先住院后付费”医保患者,出院还需携带协议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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